新昌县统筹千万元专项资金,力促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与演出经纪繁荣
浙江省新昌县坚持把文化产业作为推动县域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平台搭建等多项举措,不断激发文化市场活力。为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昌县每年统筹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文化创意、影视演艺、演出经纪、数字文化等领域的项目和企业,着力构建结构合理、竞争力强的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在演出经纪领域,新昌县尤为重视培育和引进优质演出经纪机构,鼓励其挖掘地方文化资源,策划推出具有新昌特色的演艺产品。专项资金将用于补贴演出经纪企业举办大型营业性演出、引进国内外优秀剧目、开展文化惠民演出等活动,同时支持经纪机构与剧院、景区、商业综合体等合作,打造“演艺+旅游”“演艺+消费”等新业态。新昌还加大对演出经纪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设立实习基地等方式,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市场运营能力。
除了演出经纪,该专项资金还覆盖多个文化产业门类: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的给予奖励;对文化企业因业务发展需要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贴息;对原创影视、动漫、出版等项目给予创作补贴;对文化企业参加国内外重点文化展会给予展位费补助。新昌县还建立了专项资金申报、评审、公示和绩效评价机制,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高效。
在一系列政策支持下,新昌文化产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一批本土演出经纪公司迅速成长,先后承办了多场音乐节、话剧、戏曲演出,吸引大量周边游客前来观演消费。文化企业与旅游、体育、农业等产业深度融合,形成了“文化+”多元发展格局。新昌县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优化专项资金使用方向,重点扶持演出经纪、数字内容、创意设计等新兴业态,力争到2025年全县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8%以上,成为县域经济的重要支柱。
业内人士认为,新昌县以每年1000万元专项资金撬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将演出经纪作为重点扶持环节,有助于打通文化内容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随着政策红利持续释放,新昌有望成为浙东地区乃至全省的文化演艺新高地,为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注入强劲文化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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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0-09 11:29:34